简章详情
为确保2026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1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院层次、性质
学院名称: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地址:地球村校区: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双龙村
福屿校区: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中路218号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学 制:三年
二、学院概况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是由福建省黎明企业集团公司投资兴办,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自2004年起面向省内外招生,现拥有福屿和地球村两个校区。其中,福屿校区位于省会福州市中心,交通便利,校园环境优美;地球村校区为主校区,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大樟溪龙泉半岛风景区,距福州市中心仅30分钟车程,依山傍水、绿树成荫,是一处生态园林式的读书成才佳所。目前,学院在校生规模已近万人。
近年来,学院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凝练并践行“爱的教育”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教书育人“黎明模式”:一方面以爱的教育启迪学生人格,引导学生“做人”;一方面强化实践教学,提升学生技能,教会学生“做事”。2016年5月,“爱的教育”入选首批福建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示范项目,2020年11月又获评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该育人实践已持续开展十八年,荣获全国民办高校党建思政优秀成果二等奖、福建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及福建省高职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
学院持续深化校企合作,推动产教融合,着力提升学生职业技能。近年来,学生在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中屡获佳绩,累计获奖超过400项。毕业生综合素质受到用人单位广泛认可。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相关要求
1.2026年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2.各招生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仅开设英语。
3.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4.对考生思想品德的考核,主要依据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提供的鉴定材料,对其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审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组织机构与录取原则
1.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的日常事务工作。
2.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过程,并负责受理考生及社会的投诉与反馈,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
3.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投档规定,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循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与具体安排。
五、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1.学费

2.住宿费
新生入学由学院统一安排住宿,所有宿舍均配备空调。住宿费按以下两档标准执行:
(1)1200元/人·学年(6人间);
(2)1600元/人·学年(6人间,新装修升级)。
新生入学时暂按1600元统一预缴,报到后根据实际入住宿舍的标准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3.教材费由学院统一代收代付,收费标准为800元/人·学年,仅在第一、二学年收取,毕业前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结算,多退少补。
4.军训服装费(60元/人)和体检费(50元/人)于报到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收取,并直接支付给相关服务单位。
5.退费办法按“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执行。
六、奖助贷政策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照国家有关学生资助、奖励政策和学院相关文件精神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一次性奖励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一次性奖励6000元),国家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特别困难:5000元/每学年,困难:3000元/每学年);同时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受奖面25%。
七、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书种类:学生毕业发给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大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八、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学院网址:http://www.fzlmxy.cn
学院微信公众号: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咨询电话:0591-22800138、22818037
招生咨询QQ:2577161644
招生咨询微信号:fzlmzyjsxy
招生办传真:0591-22818037
招生投诉电话:0591-22818707
九、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本章程由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